培训项目2 火灾的定义和分类
1.掌握火灾的定义。
2.熟练掌握火灾的分类。
3.了解火灾的危害。
一、火灾的定义
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称为火灾。
二、火灾的分类
1.按照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分类按照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将火灾划分为以下六个类别:
(1)A类火灾
A类火灾是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通常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例如,木材及木制品、棉、毛、麻、纸张、粮食等物质火灾。
(2)B类火灾
B类火灾是指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例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物质火灾。
(3)C类火灾
C类火灾是指气体火灾。例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氢气、乙焕等气体燃烧或爆炸发生的火灾。
(4)D类火灾
D类火灾是指金属火灾。例如,钾、钠、镁、钛、错、锂、铝镁合金等金属火灾。
(5)E类火灾
E类火灾是指带电火灾,即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例如,变压器、家用电器、电热设备等电气设备以及电线电缆等带电燃烧的火灾。
(6)F类火灾
F类火灾是指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火灾。例如,烹饪器具内的动物油脂或植物油脂燃烧的火灾。
2.按照火灾损失严重程度分类
火灾损失是指火灾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包括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火灾现场处置费用、人身伤亡所支出的费用。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包括建筑类损失、装置装备及设备类损失、家庭物品类损失、汽车类损失、产品类损失、商品类损失、文物建筑等保护类财产损失和贵重物品等其他财产损失;火灾现场处置费用包括灭火救援费(含灭火剂等消耗材料费、水带等消防器材损耗费、消防装备损坏损毁费、现场清障调用大型设备及人力费)及灾后现场清理费。人身伤亡包括在火灾扑灭之日起7日内,人员因火灾或灭火救援中的烧灼、烟熏、砸压、辐射、碰撞、坠落、爆炸、触电等原因导致的死亡、重伤和轻伤三类。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的《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中按照火灾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严重程度不同,将火灾划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火灾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人以下重伤,或者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较大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0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般火灾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3.按照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分类
我国在火灾统计工作中按照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不同,’将火灾分为电气、生产作业不慎、生活用火不慎、吸烟、玩火、自燃、静电、雷击、放火、其他、原因不明十一种火灾类型。如图3-2-1所示,为年全国发生的23.7万起火灾的起火直接原因起数比例图。其中,电气引发的火灾占全年火灾起数的34.6%,生产作业不慎引发的火灾占全年火灾起数的4.1%,生活中因用火不慎引发的火灾占全年火灾起数的21.5%,吸烟引发的火灾占全年火灾起数的7.3%,玩火引发的火灾占全年火灾起数的2.9%,自燃引发的火灾占全年火灾起数的4.8%,静电、雷击引发的火灾占全年火灾起数的0.1%,放火引发的火灾占全年火灾起数的1.3%,原因不明引发的火灾占全年火灾起数的4.2%,其他原因引发的火灾占全年火灾起数的17.1%,起火原因仍在调查的火灾占全年火灾起数的2.1%。
(1)电气引发的火灾
随着社会电气化程度不断提高,电气设备使用范围越来越广,安全隐患也逐渐增多,导致近年来电气火灾事故发生越来越频繁,始终居于各种类型火灾的首位。根据中国消防年鉴统计(见表3-2-1),—年的10年间全国共发生电气火灾77.3万起,每年电气火灾起数及伤亡损失均占全国火灾总起数及伤亡损失的30%以上。电气火灾按其发生在电力系统的位置不同,分为三类:一是变配电所火灾,主要包括变压器及变配电所内其他电气设备火灾;二是电气线路火灾,主要包括架空线路、进户线和室内敷设线路火灾;三是电气设备火灾,主要包括家用电器火灾、照明灯具火灾、电热设备火灾以及电动设备火灾等。通过对近年来电气火灾事故分析发现,发生电气火灾的主要原因是电线短路故障、过负荷用电、接触不良、电气设备老化故障等。
(2)生产作业不慎引发的火灾
生产作业不慎引发的火灾主要是指生产作业人员违反生产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引起的火灾。例如,在焊接、切割等作业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防火措施,产生的高温金属火花或金属熔渣(据测试一般焊接火花的喷溅颗粒温度为1~℃)引燃可燃物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在易燃易爆的车间内动用明火,引起爆炸起火;将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在一起,引起燃烧爆炸;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引起火灾;拆除了安全装置、调整的错误等造成安全装置失效,引起火灾;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引起火灾;化工生产设备失修,出现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跑、冒、滴、漏现象,遇到明火引起燃烧或爆炸。近年来由于生产作业不慎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见表3-2-2),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的火灾
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的火灾,主要包括照明不慎引发火灾,烘烤不慎引发火灾,敬神祭祖引发火灾,炊事用火不慎引发火灾,使用蚊香不慎引发火灾,焚烧纸张、杂物引发火灾,炉具故障及使用不当引发火灾,烟囱本体引发火灾(原因主要有烟囱滋火、烟囱烤燃可燃物、金属烟囱热辐射引燃可燃物、烟囱安装不当、民用烟囱改作生产用火烟囱等),油烟道引发火灾(原因主要有油烟道引燃可燃装修材料、油烟道内油垢受热燃烧、油烟道滋火、烟道过热窜火与飞火)等。表3-2-3为—年全国因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的情况统计。
(4)吸烟引发的火灾
吸烟引发的火灾,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乱扔烟头、卧床吸烟引发火灾。点燃的烟头表面温度为~中心部位温度可达-而一般可燃物如纸张、棉花、布匹、松木、麦草等,其燃点大多低于烟头表面温度。因此,当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意丢弃,扔在纸张等可燃物上,或躺在床上吸烟,烟头掉在被褥等可燃物上,由于受到烟头表面作用发生热分解、炭化,并蓄存热量从阴燃发展成为有焰燃烧。试验表明,在自然通风的条件下,燃着的烟头扔进深度为5cm的锯末中,经过75~90min阴燃便出现火苗。扔进深度为5~10cm的刨花中,有25%的机会经过60~min开始燃烧。二是点烟后乱扔火柴杆引发火灾。若吸烟者用火柴点燃香烟,将未熄灭的火柴杆乱扔,落到棉纺织品、纸张、柴草、刨花上,具有引燃的危险性。试验表明,点燃的火柴杆从1.5m的高处向下扔落到地面可燃物上,有20%的火柴并不熄灭,只需10s就可以将棉纺织品、柴草类物质引燃。三是违章吸烟引发火灾。如在商场、石油化工厂、汽车加油加气站等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易引起火灾爆炸事故。中国消防年鉴统计显示,我国每年因吸烟造成的火灾占全国火灾总起数的比例较大,且损失相当严重。表3-2-4为—年全国因吸烟引发火灾的情况统计。
(5)玩火引发的火灾
玩火引发的火灾在我国每年都占有一定的比例,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小孩玩火引发火灾。有关资料显示,小孩玩火取乐是造成火灾的常见原因之一。二是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据统计每年春节期间火灾频繁,其中70%~80%的火灾是由燃放烟花爆竹所引起的。表3-2-5为—年全国因玩火引发火灾的情况统计。
(6)自燃引发的火灾
自燃性物质处于闷热、潮湿的环境中,经过发热、积(蓄)热、升温等过程,由于体系内部产生的热量大于向外部散失的热量,在无任何外来火源作用的情况下最终发生自燃。在我国,因自燃引发的火灾每年都占火灾总起数的一定比例,表3-2-6为—年全国因自燃引发火灾的情况统计。
(7)静电引发的火灾
静电引发火灾是指由静电放电火花作为引火源导致可燃物起火。静电是一种处于静止状态的电荷,静电荷积累过多形成高电位后,产生放电火花。气候干燥的秋冬季节最容易产生静电。产生静电的常见作业与活动有以下方面:一是石油、化工、粮食加工、粉末加工、纺织企业用管道输送气体、液体、粉尘、纤维的作业;二是气体、液体、粉尘的喷射(冲洗、喷漆、压力容器、管道泄漏等);三是造纸、印染、塑料加工中传送纸、布、塑料等;四是军工、化工生产中的碾压、上光;五是物料的混合、搅拌、过滤、过筛等;六是板型有机物料的剥离、快速开卷等;七是高速行驶的交通工具;八是人体在地毯上行走、离开化纤座椅、脱衣、梳理毛发、用有机溶剂洗衣、拖地板等活动。通常具备下列情形时,可以认定为静电火灾:一是具有产生和积累静电的条件;二是具有足够的静电能量和放电条件;三是放电点周围存在爆炸性混合物;四是放电能量足以引燃爆炸性混合物;五是可以排除其他起火原因。在我国,因静电引发的火灾每年都有一定的比例。
(8)雷击引发的火灾
雷电是大气中的放电现象。雷电通常分为直击雷、感应雷、雷电波侵入和球雷等。雷击能在短时间内将电能转变成机械能、热能并产生各种物理效应,对建筑物、用电设备等具有巨大的破坏作用,并易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例如,雷击时产生数万至数十万伏电压,足以烧毁电力系统的发电机、变压器、断路器等设备,造成绝缘击穿而发生短路,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雷击产生巨大的热量,可以使金属熔化,混凝土构件、砖石表层熔化,使可燃物起火;雷电温度高,能量巨大,物体中的水分瞬间爆炸式汽化,导致树木劈裂,燃烧起火。在我国,雷击引发的火灾每年占火灾总起数的一定比例。
(9)放火引发的火灾
放火是指蓄意制造火灾的行为。常见的放火动机有报复、获取经济利益、掩盖罪行、寻求精神刺激、对社会和政府不满、精神病患者放火、自焚等。在我国,因放火引发的火灾每年都有发生。
三、火灾的危害
火灾是各种自然与社会灾害中发生概率高、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的一种灾害。据国际消防技术委员会对全球火灾调查统计显示,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每年发生的火灾起数高达万~万起,每年有6万~7万人在火灾中丧生。当今,火灾是世界各国所面临的一个共同的灾难性问题,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的生命及公私财产安全已构成了十分严重的危害。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导致人员伤亡
据中国消防年鉴统计,—年全国发生火灾总起数为.9万起,共造成人死亡、受伤,见表3-2-7。由此表明,火灾给人类的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危害。
2.毁坏物质财富
俗话说,水火无情。火灾,能烧掉人类经过辛勤劳动创造的物质财富,使城镇、乡村、工厂、仓库、建筑物和大量的生产、生活物资化为灰烬;火灾,能将成千上万个温馨的家园变成废墟;火灾,能吞噬掉茂密的森林和广袤的草原,使宝贵的自然资源化为乌有;火灾,能烧掉大量文物、古建筑等稀世瑰宝,使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毁于一旦,将人类文明成果付之一炬。另外,火灾所造成的间接财产损失往往比直接财产损失更为严重,这包括受灾单位自身的停工、停产、停业,以及相关单位生产、工作、运输、通信的停滞和灾后的救济、抚恤、医疗、重建等工作带来的更大的投入与花费。至于文物、古建筑火灾和森林火灾,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更是难以用经济价值计算。创业千日功,火烧一日穷。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财富日益增多,火灾给人类造成的财产损失越来越大。据世界火灾统计中心7年前提供的资料显示,发生火灾的直接财产损失,美国不到7年翻一番,日本平均16年翻一番,中国平均12年翻一番。表3-2-7统计显示,我国—年共发生.9万起火灾,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达.2亿元,年均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达32.72亿元,是21世纪前五年间的年均火灾直接财产损失(15.5亿元)的2.1倍。
3.破坏生态环境
火灾的危害不仅表现在残害人类生命、毁坏物质财富,而且还会严重影响和破坏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大气、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生态环境,使水资源和土地资源遭受污染,森林和草地资源减少,大量植物和动物灭绝,干旱少雨,风暴增多,气候异常,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环境恶化。由于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导致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严重失调,从而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4.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及养老院、学校和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如果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或者涉及能源、粮食、资源等国计民生的行业发生大火时,往往还会严重影响人民正常的生活、生产、工作、学习等秩序,形成一定程度的负面效应,扰乱社会的和谐稳定,破坏人民的安居乐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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