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爆电气未封堵或螺栓缺失被判定为重大隐患举例

1、《全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简报》(第7期,年6月17日)p8页体现“成品仓库二(四级重大危险源)墙体上防爆接线箱底部进出线位置未封堵,电缆穿墙处未封堵。”,判定为为重大隐患。

2、《全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简报》(第19期,年7月2日)p9页体现“一级重大危险源丙烯球罐多台仪表未封堵不防爆;二级重大危险源丙烯醛装置一个防爆接线箱失去防爆作用;氢氰酸装置和液氨冷冻区现场多台防爆电气柜螺栓缺失或未封堵失去防爆作用。”判定为为重大隐患。

3、《全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简报》(第29期,年11月27日)p12页体现“三氯氢硅北罐区防爆电源箱备用电缆引入口未封堵”判定为为重大隐患。

二、防爆电气未封堵或螺栓缺失不属于重大隐患依据

1、《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手册》第38页“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防爆等级不符合要求,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将被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手册》附件5《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家判定参考建议》之“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中“7.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因缺少螺栓、缺少封堵等造成防爆功能暂时缺失的,不判定为重大隐患。”

三、认识防爆安全电气隐患

(一)、在设备选型方面存在的防爆安全隐患

1、在爆炸危险场所选用普通电器产品。

2、在工厂用场所选用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

3、在爆炸性粉尘环境选用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4、从产品外观结构上看,貌似是防爆产品。但是这些产品,既无产品铭牌,又无防爆标志和产品认证信息(例如,防爆合格证编号),同时又不能提供产品的防爆合格证书的三无产品。

5、从产品外观结构上看,疑似防爆产品。但是这些产品的名牌中仅有"EX"通用标识和防爆标志,却没有产品认证信息(例如,防爆合格证编号)。无法查询,确认该产品是否经过国家授权的检测机构的检验认证。

6、经专业检测人员判定为普通产品,却打有防爆信息名牌的假冒伪劣产品。

7、在具有IIC类物质的危险场所,选用IIB类防爆产品。

8、设备选型要求为T4温度组别,实际选用温度组别为T1的防爆产品。

(二)、防爆电气产品本身存在安全隐患

1、防爆电器产品外壳破损。

2、防爆电器产品的铭牌缺失或模糊不清。

3、防爆增安复合型产品的隔爆腔和接线腔的隔离密封填料不符合要求。

(三)、电气设备安装方面存在的防爆安全隐患

1、电缆引入口未封堵或使用非防爆格兰头。

2、多余进线孔用胶泥封堵/塑料封堵件/未封堵。

3、紧固螺栓不一致,缺失,松动,锈蚀,缺少弹,平垫。

4、隔爆型电气设备电缆或导线引入口与钢管直接连接。

5、挠性管直接与设备相连,未安装电缆引入装置。

6、隔爆型设备安装的电缆引入装置与防爆型不符。

7、隔爆型设备的隔爆接合面间隙过大。

8、隔爆接合面锈蚀。

9、盖与箱体之间的隔爆接合面处涂敷物或加有衬垫。

10、独立隔爆腔之间相互导通,无隔离密封措施。

11、隔爆结合面与固体障碍物之间的距离偏小。

12、箱体老化或密封衬垫老化,缝隙变大导致防护等级达不到要求,内部进水。

13、增安型设备未经批准自行更换或添加了电气元件。

14、防爆扰性管的弯曲度过小,扰性管老化,橡胶护层破损。

(四)、电缆线路敷设存在的问题

1、电缆老化,破损。

2、电缆线在危险场所直接连接。

3、导线在增安型接线内绞接。

4、在穿线盒内接线。

5、电缆穿过不同区域时未采取隔离密封措施。

6、铠装电缆未配备铠装电缆引入装置。

7、铠装电缆铠装层外露。

8、闲置电缆线头在危险场所处置,多余裸铜导线未经固定或绝缘处理,随意放置在增安型接线箱内。

(五)、接地及等电位连接问题

1、外接地未连接。

2、外接地线串联,电缆桥架和液体输送管道等电位连接问题。

3、外接地线小于4mm2。

4、外接地螺栓锈蚀。

(六)、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

1、防爆电气设备检查维护

对于在用防爆电气设备,要实行日常检查维护和定期专业检测检查制度。上诉所举出的典型案例中所反映的问题,均是日常检查维护的重点,具体内容不再赘述。

在检查维护时发现防爆电气设备因外力损伤、大气锈蚀、化学腐蚀、机械磨损、自然老化等原因导致防爆性能下降或失效时。应予检修。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按照《爆炸性环境第13部分: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GB.13-(-5-1执行GB/T.13-)进行。

经检修不能恢复原有等级的防爆性能可根据实际技术性能,按以下原则处理:

a、降低防爆等级使用;b、降为非防爆电气设备使用。

2、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失效

维护时发现防爆电气设备结构,参数发生变化,与原防爆型式及设计不符且不能修复的,即判定失效,并迅速予以停用更换,例如:

a、隔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严重变形不能修复的;b、隔爆面严重损伤,不能修复的;

c、隔爆间隙超出国家标准,不能恢复的;d、防爆电气设备外壳开裂不符合原防爆型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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