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年9月18日)
2权利要求应当清楚
权利要求应当清楚地界定专利要求保护的范围。一方面,权利要求不清楚,则不能明确地向公众告知权利范围的边界,社会公众将因不清楚相应的边界而不知其实施何种行为会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另一方面,权利要求不清楚,将无法判断权利要求限定技术方案是否满足新颖性和创造性等的要求。
权利要求清楚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权利要求的类型应当清楚;二是权利要求所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清楚。
2.1权利要求的类型应当清楚
权利要求的类型清楚,首先要求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应当清晰地表明该权利要求的类型是产品权利要求还是方法权利要求。
在第号复审决定(.0)涉及的案件中,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三笔通快速汉语输入输出系统—新式汉语拼音编码方案”。决定认为,该主题并没有清楚地表明权利要求1究竟是产品权利要求“三笔通快速汉语输入输出系统”,还是方法权利要求“新式汉语拼音编码方案”,因此造成权利要求1的主题类型不清楚。
权利要求的类型应当清楚,还要求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应当与权利要求的技术内容相适应,即对于方法权利要求应尽量用工艺过程、操作条件、步骤、流程、所用原料等与方法密切相关的特征进行限定,对于产品权利要求则应尽量用产品本身的结构等特征进行限定。但采用方法特征限定产品权利要求以及采用结构特征限定方法权利要求并不必然导致权利要求的保护主题与限定特征不相适应,进而导致权利要求的类型不清楚。
在第号复审决定(.X)涉及的案件中,权利要求22保护一种电化学检测器,包括多孔基底、基底一侧上的电极和压缩的区域,其中所述压缩的区域“是通过压缩基底的一个区域到一定范围形成一个边界而得到的,它能阻止电解质在基底内迁移,该压缩的区域确定,或者与基底的边缘或电极的边缘一起确定预定区域的电极上的一个区”。驳回决定认为,权利要求22中既包括产品特征,又包含方法特征,导致该权利要求不清楚。对此,决定认为,由于涉案申请中压缩的区域是通过压缩基底到一定范围所形成的,用常规的结构特征无法清楚地表征该压缩的区域的结构,相反,用上述方法特征能够清楚地限定出该压缩区域的结构特征及其效果,因此,权利要求22使用方法和结构特征同时对权利要求保护的主题进行限定不会导致权利要求不清楚。
在第号无效决定(.4)涉及的案件中,权利要求1保护一种用户自行点播视听节目的方法。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作为方法权利要求,应按照点播方法的步骤进行描述,而该权利要求是按照点播系统的组成进行描述的,因此其保护范围不清楚。对此,决定认为,作为方法权利要求,与所述点播方法相关的步骤是其必须具备的技术特征,而事实上,该权利要求完整地限定了相关点播步骤,在这种情况下,权利要求中进一步述及与该点播方法相关的点播系统的组成使得对于该点播方法的理解更加容易和清晰,并不会造成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清楚。
2.2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清楚
2.2.1所属领域技术人员的考量
判断权利要求是否清楚,应当站位所属领域技术人员,不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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