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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月25日UL第三版发布,此次更新涉及了多个重大变化,包括:电芯测试评估、电池系统测试评估、功能安全评估、新增EMC要求等新产品测试评估方法。

一、UL新旧版标准差异

01标准名称变化:

BatteriesforUseinStationary,VehicleAuxiliaryPowerandLightElectricRail(LER)Application(第二版).

BatteriesforUseinStationaryandMotiveAuxiliaryPowerApplications(第三版).

02适用范围:

增加了适用于用于车辆辅助电源(VAP)系统的电池,这些系统用于休闲车和其他车辆,为照明和电器等各种应用提供电源。

03增加部分术语描述:

比如圆柱形电池(电芯)、棱柱形(电芯);二次电池(电芯);关键安全;金属-空气电池等。

04增加7.1.6条款

液流电池的结构中,塑料外壳需要满足最低HB燃烧等级的要求。

05增加7.1.7条款:

PWB板需要满足最低V-1燃烧等级的要求。

.5Spacingandseparationofcircuits

UL-1更新为UL-1;增加使用UL时的注意事项;增加使用IEC-1作为替代标准考核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进一步描述清楚过电压等级,海拔,污染等级要求。

07增加7.7条款

针对变压器的要求。变压器需要按照UL或UL针对过载的情况进行评估;低电压回路内的变压器也可根据标准条款26.6中的进行评估;根据NFPA70第章节的要求或者C22.1章节26,变压器需要在一次侧增加合适的过流保护装置。

08重新梳理了7.8和7.9条款。

同时,增加了针对可以远程更新的、涉及重要安全的软硬件,需要满足UL的要求。需要配备手动隔离开关的输出电压判断条件从不小于50V更新为大于60V;明确了过流保护功能的熔丝需要满足的相关要求。

09增加7.11.8电解液密封部件和受压部件:

流动电解质电池应具备泄漏检测手段,该手段应能识别系统中出现的泄漏,并启动控制措施以缓解泄漏状况。

10更改7.12.2二次锂电芯的要求:

需要符合附录E的测试要求,不再考虑UL的要求;另外还需要拆解电芯分析其结构是否满足电芯的安全设计要求:如绝缘材料的选择及位置、正负极的覆盖情况等。钠离子电池也需要符合附录E的测试要求。

.13再生电池和蓄电池的要求:

增加了梯次电池利用,应符合UL。

12增加16条款高倍率充电测试:

评估电池系统在使用超过电池规格的最大充电电流进行充电时,电池系统的保护能力;测试电流使用最大充电电流的1.2倍。

13条款17短路测试:

明确对于需要在现场安装或更换的电池模块,也需要进行短路测试;

14增加18条款:

放电情况下的过载测试:评估电池系统承受过载放电条件的能力;分两种情况测试:一是电池过载超过规定的最大放电电流,但低于BMS过流保护(二次保护)的电流;二是是过载电流高于BMS过流保护电流,但低于一级保护电流。

15增加27条款电磁抗干扰测试:

与UL新增的一致。

共有以下7个测试:

静电放电(参考IEC-4-2)射频电磁场(参考IEC-4-3)电快速瞬态脉冲群(参考IEC-4-4)雷击浪涌干扰(参考IEC-4-5)射频场感应的传导干扰(参考IEC-4-6)工频磁场(参考IEC-4-8)操作验证16增加45.说明的要求:

增加较多对铅酸与镍镉电池的安装说明要求。

17增加44.15-44.17电芯的铭牌描述

增加44.15-44.17电芯的铭牌描述。

17增加三个附录:

附录G(参考性):安全标识翻译;附录H(规范性):评估阀控火排气铅酸或镍镉电池的可选方法;附录I(规范性):机械式可充电的金属空气电池的测试方法。

18附录E:

取消UL差异测试

特别提醒

使用UL认证电池系统或者模组的时候,将不再考量电芯有无UL的认证,将完全按照附录E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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