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方: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装修、改造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责任,特制订以下规程,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租户申报装修、改造等施工项目,根据施工项目的内容,需提供以下材料:

1.租户装修改造的申请说明及施工图纸

2.土建平面图、电气平面图、上下水平面图、供暖平面图

3.外立面装修(改造)的现状图及改造后的效果图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5.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6.政府相关部门批文

二、

1.租赁期间乙方在租赁房屋内部空间或周围增扩建房屋或其它建筑物、加层、围圈空地面积等作业前,由乙方提供装修(改造)方案需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鉴于乙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有乙方扩建部分,可能会受到“北京市《疏导政治促提升》专项活动”的影响,为了支持政府专项政治活动工作,如租用房受到专项整治工作影响,需拆除或部分拆除,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3.租户改扩建的建筑,应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并施工,门窗应使用中空玻璃,改变原有的采暖状况须增加供暖费用。租户新搭建的建筑屋顶必须安装避雷设施。

4.鉴于甲方用于出租给乙方的房屋是按现状出租,属于适用状态,房屋建筑年代久远,大部分房屋出现老化现象,该房屋系保护性工业遗产。

5.原建筑物内承重墙、特殊结构及历史遗物、工业遗迹、严禁私拆或破坏;需拆移或改装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持专业资格证书的单位设计和施工。

6.乙方租赁甲方房屋,应按照所使用范围参照国家相应标准进行相关设施的改造。如是艺术品展览展示、存放,乙方有义务在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的,经过甲方批准的基础上对租赁房屋内部进行相应改造,特别是供暖设施、上下水设施等。乙方入住前未进行改造,入住后发生的意外,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三、

1.租户领取《租户装修施工申请书》或《租户布展审批单》如实填写,并签订《租户装修(改造、布展)施工协议书》。

2.如施工项目涉及外立面的改造,需详细填写并注明外立面改造事项,并递交该项目建筑物的现状图及改造后的效果图,另还须提供相关尺寸及材质等。

3.装修(改造)施工方案审批一般为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批复。

4.施工项目通过审批后,由甲方联系乙方,收取“装修管理费”和“装修押金”后,发放“开工证”标牌。持标牌后,租户可进行施工项目的施工。

5.施工项目正在通过审批过程中,因租户未缴纳“房屋保证金”原因导致未通过审批的,租户应补齐保证金。在此期间租户不可擅自施工。

6.装修申请通过审批后60天内有效,30天内未开始施工需做书面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同意后最多延长到90天。

7.装修申请通过审批后,如工期内装修(改造)施工方案变更或工期延长未完工,需提前7日递交变更相关资料及书面延期申请。

四、

施工过程中的管理:

1.施工过程中,乙方需将“开工证”标牌张贴在施工现场门口或明显位置,以便随时检查(复印无效)。

2.装修施工(施工噪音)不得影响其他单位的正常工作;如施工期间产生噪音,建议施工时间段在早10:00之前和18;00之后进行,并告知相关租户。在特殊地段及时间段应与周围租户协商施工时间,以便避免发生纠纷。

3.施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超过此时间段施工需事先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准许后方可进行。

4.装修现场内的施工垃圾要装袋,堆放至规定的垃圾堆放区或室内。及时清运。清运时间控制在:早7:00前及晚20:00以后。

5.依据《房屋租赁合同》,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内水、电计量设备及管线由物业统一计量管理,严禁私自拆装(破坏)、更换、移动计量设备。如特别需要,请与工程部能源组联系,若私自处理,一经发现将依据《施工现场违约费用明细表》进行处罚。

6.施工现场用电以乙方所租房屋内为主,依据用电计量表收费;如需接临时用电须经甲方(园区)工程部认可,严禁乱拉、接电源线,按照临时用电计量收费。

7.原建筑物内设施经批准拆除的项目,含门、窗、水、电、暖等设施,待乙方拆除后妥善保管交由甲方处理;

8.消防安全:8.1乙方有义务给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条件。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标准有权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8.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日常管理工作。有权对乙方进行检查,并监督安全隐患的整改;对乙方违章作业行为进行劝导、制止或停工整顿;8.3因乙方采取的消防措施不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8.4明火作业(含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专业操作人员操作证,并持证到客服大厅办理动火手续,按照规定配备看火人和灭火器并清除附近易燃物。8.5现场严禁使用液化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8.6甲方有权对乙方造成的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违章行为,按照《施工现场违约费用明细表》进行处罚,罚金从押金中扣除。

9施工安全:9.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遵守有关施工安全规定: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佩戴安全带、防滑鞋及手套;有限空间施工时,须有相应检测仪器及设备、并有专业安全人员。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9.2乙方应在施工现场指定一名现场施工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并对甲方现场巡查进行签字确认。

10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10.1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现场的噪声、污水、有害气体、施工、垃圾等进行控制,采取相应措施,以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标准及要求。10.2乙方应指定一名环保责任人,负责环境保护监察工作。10.3乙方不能在屋顶堆放各类杂物,装修(改造)施工完成后,将屋顶清理干静。10.4室外施工(门头、外立面)需搭建硬质围挡(框架,外铺铁板或艺术宣传保力布)支架牢固,高度两米以上,做到封闭施工;以保证游客安全及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10.5禁止在室外及公共区域地面进行水泥搅拌。10.6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或施工材料应按物业指定位置堆放,如在室外放置,要做好苫盖,不得露天堆积;要有防尘措施,户外堆积量过大的,必须当日清除。10.7施工过程中禁止将涂料、油漆及含泥沙粉尘等污水直接排放园区内(包括园区的各处垃圾桶、垃圾站、雨水篦子及污水井)。10.8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园区绿化植被,不得围栏、侵占绿地,不得在绿地内堆放建筑材料及垃圾,造成损害的照常赔偿并处罚金。10.9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在园区的公共场所取水,用电。损坏和破坏公共设施。10.10乙方施工车辆严禁在园区道路出现遗撒,出现遗撒时,及时清扫干净或申请园区环卫进行清扫,相应费用则由施工单位缴纳或从押金中扣除。10.11施工期间如遇有特殊情况或活动,乙方应服从园区安排,暂停施工,待特殊情况或活动结束接通知后,方可继续施工。

11交通、治安、文明施工:11.1乙方有责任教育和培训本单位人员遵守《北京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如有违反,乙方承担一切责任。11.2乙方施工人员须遵守甲方院区内交通管理规定,按规定时间进出园区,并配合检查,特殊车辆需提前一天报备。院区内机动车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按规定路线行驶并停在指定位置。11.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衣冠不整随意出入园区(非施工现场)。11.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以外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12监督责任:12.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等实施情况,如甲方发现施工过程中有不利于安全的操作、对环境造成影响,或存在安全、环境隐患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进行必要的整改,待隐患消除后,经甲方同意,方可继续施工。停工期间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12.2乙方应责令乙方施工人员向甲方提供施工现场组织机构图:指明现场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施工安全责任人、环境保护责任人、施工人员状况、人数等,并制定进度计划表。

五、

收费内容及标准

1施工管理费:服务中心各部门配合租户完成装修工作,收取装修(改造)施工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施工管理费=租户装修面积*比率(a或b或c)1.1简易工程依据租户租用装修房屋面积:a)30--平方米以下(含):10元/平方米。b)--平方米以下(含):15元/平方米。c)平方米以上:20元/平方米。d)管理费最低收取金额为:元。1.2大型工程依据工程总造价的10%-20%收取。a)实际施工期限为45天以上的。B)繁华地段外檐明显改造的。c)室内搭建二次结构的。d)工程总造价50万元以上的。

2施工押金:

施工押金=施工面积*比率(a或b或c或d)*5;待装修改造完工后,租户提出验收申请,(注:施工期间的扣费将会在押金中扣除),待验收合格后退还押金。另施工标牌(开工证)丢失将扣除押金元。

3垃圾消纳收费装修垃圾由租户自行清运出园区;严禁倾倒园区内(包括垃圾桶和垃圾站),如需园区消纳,垃圾装袋运至指定地点,由安保部统一清运(价格以年度市场价格为依据)。

六、违约情况及处理办法:凡出现下列违约情况,视情节轻重,从押金中扣除违约费用,详见《施工现场违约处罚费用明细表》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情节极其严重的暂作停工处置,并汇报上级主管领导。

1未经申报,擅自施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其停工处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所租赁房屋进行解约,并对室内设施进行封闭处理。《施工现场违约费用明细表》序号违约金额为50元/次的违约事项1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警告两次后,仍不改者;

2施工现场不允许穿拖鞋、高跟鞋、光脚、赤膊者的施工人员,发现一次,扣除一次。

3施工现场内,不允许吸烟,每发现一个烟头,罚款一次。

4工地范围内乱丢垃圾、乱倒剩饭、菜渣;施工现场随地小便。

5用水后不关好水闸。

6擅自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燃气、电饭煲、电炒锅等器具者,没收器具,并罚款。7(1)电气开关、插座等缺乏防护(无插头、接线板超两个以上使用且使用大功率设备).

8在施工现场内,给电动车充电,发现一次,处罚一次。

9电焊机的电源线、焊钳或其他接线的绝缘破损、接线柱无防护罩者。

10电气焊作业及电动工具不戴规定防护用具的。

11在有易燃、易爆物品周围5米范围内进行焊接、切割作业的。

12乙炔瓶、氧气瓶,煤气罐等气瓶卧放的、堆放的。

13坑、沟、孔洞等不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不设可靠的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志的.

14进入有限空间未按照规程进行的

15冬季施工中不采取防滑措施,不清除现场道路以及脚手架、跳板和走道上的积水、霜雪等的。

16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的

17任意在平台、柱、梁上打凿、开洞的。序号违约金额为元/次的违约事项17.1擅自携带家属、小孩在工地留宿,收容外来人员,17.2施工现场外,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及垃圾,不及时清运,影响园区环境的17.3施工现场门口未挂施工标牌的(开工证)17.4使用不绝缘的、不加漏电保护器或无保护接地(或接零)线的手持电动工具的17.5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临时使用电线未悬挂。17.6施工中对于特种作业的(电气焊、电工),人员无特种作业证从事特种作业的。17.7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及管道内的不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的17.8人工开挖沟道、坑基、井坑不按规定设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的。17.9危险处所夜间不设照明警戒的。17.10有意损坏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的。17.11随意挪用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的。17.12从事高空作业,不带安全护具的17.13动用明火时不办理动火作业证的17.14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堆放物件超过允许载荷的17.15随意倾倒、焚烧施工垃圾以及油类、腐蚀性液体的17.16施工现场未按照施工时间段施工,因施工噪音影响周边租户正常营业及休息者17.17任意移动、挪用或遮盖消防器材的17.18装修期间不涉围挡或围挡设置的不牢固的17.19对随意损坏绿化或乱向绿化用地仍杂物和建筑垃圾的17.20不按装修申报内容施工的,或超出施工范围的

18违约金额为元/次的违约事项18.1高空抛物到地面的18.2装修垃圾不及时清运的18.3在工地范围内喝酒或在酒后在工地闹事者18.4随意拆除、破坏安全防护设施者,另须承担相应安全事故责任18.5不服从物业管理人员的指挥,违章作业,屡叫不改者,并勒令退场

19违约金额为0元/次的违约事项19.1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等,对当事人所在单位进行处罚并清理出施工地点。19.2未经许可私自改动或拆除水、电计量装置

七、装修验收租户装修完成后7日内需报工程部申请验收,如不报验收就私自进行营业者,扣除所有装修押金并加3倍进行处罚,同时停止动力能源供应。

1甲方、乙方联合验收。

2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要求返修,直至合格。

3装修验收前租户自查事项如下:

A.消防方面:1.灭火器;根据租户自行面积配置,原则是每50平方米配备2具5公斤干粉灭火器;如特殊场合(电脑机房或中控室)须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2)应急灯:每个独立的房间、且面积少于50平方米的,须有一个应急灯且必须接电源;大于平方米的房间必须有2个应急灯;应急照明应由独立电源。3)安全出口:每户对外的门上方均需悬挂带电源的“安全出口”的标识且必须接通电源。4)疏散标识:每户走廊墙侧面必须安装带电源的安全疏散标识,具体数量根据租户实际疏散通道,自行安装。另较大空间的租户须有“安全疏导指示牌”张贴。如施工期间未做带电源的安全疏散标识,可在走廊墙侧面和地面张贴辅助疏散标识。5)负责做好所租建筑物外部的环境卫生,恢复到施工前的卫生状态。

B.水电方面:1)对于新装用户,为方便租户缴纳电费,需安装或更换智能电表;主要检查租户电表与主开关是否匹配;电源进线是否有过热现象,是否有私接电源线现象;对于电表在配电室租户,查看其负荷是否超标。2)总水表必须安装在利于查看地方,且总阀门必须能有效截断水源,且可控制所有用水器具。C.装修方面:1)租户装修必须按照申报内容施工,对超出部分必须自行清除或补报;对门前环境必须进行清理。2)对于私拆水电表的租户,物业将在装修押金中扣缴。3)对装修期间的违规行为,物业将在装修押金中扣缴。

4.在多部门联合验收后,在乙方未出现整改项目,工程部工作人员会上传《房屋装修(改造)工程验收单》,待汇签合格后,次月办理装修押金退还手续。7.

5上述手续办理完毕,乙方按要求提供①身份证复印件②押金条原件③委托书④开工证。在上传《物业退付申请单》申请退款,待批复后,进行退款处理。

6装修(改造)工程施工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未及时办理退款手续,超过60天,装修押金转为管理费。

7装修期间严禁私自改动水,电,暖,等设施,否则验收以后发生的一切故障和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经办人:年月日

乙方:(盖章)经办人:年月日

艺术区服务中心:客服部:/

出租房屋门头制作规定为规范艺术园区门头装修、改造管理工作,保持街区原有艺术特色及房屋外观的统一,根据集团对园区门头的总体规划要求,特制定以下门头制作规定:

1.租户新做、改建门头,需提供效果图,标注尺寸、材质、颜色、与建筑结构的连接方式,待批准后方可实施。租户需提交书面设施安全维护免责声明(内容包括:使用材质、安装方式、日常使用维护措施、出现一切问题由租户自行承担等)。

2.安装雨搭式应使用单层厚度不少于6㎜双层夹胶钢化玻璃,宽度不超过门框两侧各mm,外展≤1mm。挂件以金属防腐材质为主。

3.安装门廊式,以金属材质为主,宽度不超过门框两侧各mm,外展1mm—1mm,高度2mm—0mm或门框上端过梁以上不超过㎜,新做门廊不得侵占绿地及公共道路。

4.租户名牌、标牌可自行安装于门楣上方或两侧,名牌、标牌面积不得大于1平米,如超出规定,需向物业客服部另行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

5.雨搭式、门廊式门头可参照中心提供的图片和尺寸。

6.雨搭式

7.门廊式

8.门廊尺寸

9.国家级文化使馆区、著名艺术机构及有特殊要求的租户,门头规格超出以上设计要求的,可自行设计,将方案上报中心,由中心报集团企管部审批,批准后方可施工安装。

艺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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