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文件

兴建单位:高州市xxxx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厂房一、厂房二、办公楼

设计单位:xx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资质编号:

设计文件号:

日期:.03

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技术总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项目总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土建消防设计人(签名或盖章):

水消防设计人(签名或盖章):

电气消防设计人(签名或盖章):

防排烟消防设计人(签名或盖章):

目录

一.土建消防设计········································(4~6)

二.水消防设计··········································(6~8)

三.电气消防设计········································(8~14)

四.防排烟消防设计······································(14~15)

土建消防设计

一、设计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年版);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15--。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高州市城东工业园,该厂区总用地面积:.0m2。

1)、拟建厂房一:主体地上4层,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基底面积为:.75m2总建筑面积为:.81m2,建筑高度21.10米,属多层厂房。

2)、拟建厂房二:主体地上4层,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基底面积为:.70m2总建筑面积为:.02m2,建筑高度21.10米,属多层厂房。

3)、拟建办公楼:主体地上5层,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基底面积为:.46m2总建筑面积为:.31m2,建筑高度22.00米,属多层公共建筑。

三、总平面及周围建筑防火间距

1、消防扑救面与消防通道:

拟建厂房一、厂房二、办公楼均设置了满足消防要求的消防车道,且消防车道净宽不小于4米,内侧转弯半径不小于9m,并在建筑物适当位置设置满足消防要求的救援窗口,满足救援人员快速进入火场的使用要求。均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年版)相关条文规定要求。

2、防火间距:

拟建厂房一与办公楼的防火间距为40.1米,厂房二与办公楼的防火间距为42米,防火间距均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年版)相关条文规定要求。

四、平面布置,防火分区

1)、拟建厂房一:建筑长88米,宽40米,属多层厂房,建筑耐火等级二级,每层均划分为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建筑共划分为4个防火分区,防火分区面积最大为.15m2,每层均设置自动喷淋系统,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各防火分区的划分均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年版)相关条文规定要求。

2)、拟建厂房二:建筑长48米,宽32米,属多层厂房,建筑耐火等级二级,每层均划分为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建筑共划分为4个防火分区,防火分区面积最大为.00m2,每层均设置自动喷淋系统,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各防火分区的划分均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年版)相关条文规定要求。

3)、拟建办公楼:建筑长33米,宽22.4米,属多层公共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二级,每层均划分为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建筑共划分为5个防火分区,防火分区面积最大为.46m2,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各防火分区的划分均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年版)相关条文规定要求。

五、安全疏散

1)、拟建厂房一为1幢主体地上4层的多层丙类工业厂房建筑,各层均设有3部封闭楼梯间,各层厂房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小于60m,其疏散距离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年版)相关条文规定要求。

建筑内所有疏散楼梯均在首层直通室外,且楼梯能通达屋面,其梯间门均开向屋面,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年版)相关条文规定要求。

2)、拟建厂房二为1幢主体地上4层的多层丙类工业厂房建筑,各层均设有2部封闭楼梯间,各层厂房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小于60m,其疏散距离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年版)相关条文规定要求。

建筑内所有疏散楼梯均在首层直通室外,且楼梯能通达屋面,其梯间门均开向屋面,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年版)相关条文规定要求。

3)、拟建办公楼为1幢主体地上5层的多层公共建筑,各层均设有2部封闭楼梯间,各层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大于40m,安全疏散满足《建筑设计设计防火规范》GB-(年版)相关条文规定要求。

建筑内所有疏散楼梯均在首层直通室外,且楼梯能通达屋面,其梯间门均开向屋面,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年版)相关条文规定要求。

六、建筑结构与构造

本工程的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1.结构承重构件:

a:钢筋砼柱:最小截面x,耐火极限大于3.0h。

b:钢筋砼楼板:厚度或,耐火极限大于1.5h。

2.结构非承重构件:

a:非承重外墙:厚蒸压加气砼砌块外墙,耐火极限大于1.0h。

b:疏散楼梯、疏散走道两侧隔墙:厚蒸压加气砼砌块内墙耐火极限大于1.0h。

水消防设计

(一)、概况:

本工程为高州市xxxx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一、厂房二、办公楼工程,概况详建筑专业。

(二)、设计依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年版)

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

5、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土建专业提供的作业图进行设计。

(三)、设计内容:

根据甲方委托消防设计内容:消防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灭火器设置。

(四)、水源:

1、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为市政直供,由两根DN的市政环状给水管供给,水压P=0.30Mpa。

2、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在厂房一天面设置立方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为21.m,为临时加压系统,由消防水泵加压供给。

3、高位消防水箱设置于办公楼梯顶,有效容积18立方,最低有效水位为26.m。

、消防水泵房:

消防水池泵房位于厂房一天面,混凝土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

消防水池和高位消防水箱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

办室等地点设置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

消防泵房主要设备:

1、消火栓泵,Q=25L/s,P=0.51MPa,N=22kw,2套(一用一备,自动切换)。

2、消火栓给水系统,由稳压泵气压罐等设备稳压,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低于0.10MPa,稳压泵Q=3L/s,P=0.30MPa,N=2.2kw。

3、喷淋泵,Q=50L/s,P=0.52MPa,N=55.0kw,2套(一用一备,自动切换)。

4、喷淋给水系统,由稳压泵气压罐等设备稳压,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低于0.10MPa,稳压泵Q=1.5L/s,P=0.30MPa,N=1.1kw。

(六)、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1、本厂区按一次灭火进行设计,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火灾延续时间为3小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立方,室外管网连成环状,为市政直供的常高压系统。

2、室外消火栓间距小于m并保证保护半径小于m,均匀布置;室外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七)、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1、厂房室内消防栓用水量为20L/s,火灾延续时间3h,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为50L/s,火灾延续时间1.5h;根据规范GB-第3.5.3条规定,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可减少50%,但不应小于10L/s,取15L/s;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立方。该厂区室内消火栓系统为临时高压给水系统。

2、室内消火栓布置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内同层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

3、本工程选用SG24B65Z-J单栓带自救式消防卷盘栓箱,消火栓箱内配SNJ65-H栓口,19水枪,25米长DN65衬胶水龙带及JPS1.0-19自救式消防卷盘。

4、室内消防系统内的阀门应常开,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立管上的阀门安装高度宜为0.3米。消火栓栓口离地面(楼板面)高度1.1米,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

5、消火栓栓口动压力不应大于0.50MPa,当大于0.7Mpa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采用减压稳压型消火栓。

6、消防水泵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开关信号应能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宜引入消防水泵控制柜内。

(八)、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厂房室内喷淋给水系统用水量为50L/s,火灾延续时间为1.5个小时,喷淋系统用水量为立方,为临时高压给水系统。

2、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均采用信号阀。

3、喷头采用直立型标准喷头,动作温度为68°C。

4、喷淋管采用镀锌钢管(承压P≥1.6MPa),DN以下采用螺纹和卡压连接,DN及以上采用法兰、卡箍连接。

5、阀门应有明显启闭标志。

6、喷头安装应保证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小于75mm,且不大于mm。

a、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喷头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mm,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mm。

b、当在梁间布置喷头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确有困难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mm。

c、梁间布置的喷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达到mm仍不能符合下表规定时,应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设喷头。

7、当梁、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的宽度大于1.2m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且增设喷头的上方如有空隙时应设集热板。

8、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净空高度大于mm的闷顶的技术夹层,当内部有可燃物时,应设置喷头。

(九)、灭火器配置:

1、厂房按中危险级A类火灾设计,选用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每具灭火器最小灭火级别为2A,其规格型号为MF/ABC4,最大保护距离为20m。

2、安装高度及安装方式:放置灭火器箱内,且灭火器箱不可上锁,底部离地面(楼面)高度为0.15m。

(十)、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进行。

(十一)、本施工图必须经过当地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方可施工,并按消防审查意见执行。

电气消防设计篇

1.设计依据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年版)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消防应急灯具》GB-0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T15-42-5)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等有关规范以及建设单位和其他专业提供的有关资料。

2.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系统组成:

1)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含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系统、火灾声光警报系统

等);

2)防联动控制系统(含消防水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消防电话系统等等);

2.2消防控制室

2.2.1、本工程消防控制中心设在首层,控制中心设置直接通往疏散走道的对外出口,控制中心设置报警主机、消防设备联动控制盘、通讯主机及随主机配备的直流电源装置,控制中心主电由低压配电房单独提供两回路电源,并在末端实行自动切换。

2.2.2消防控制室的报警控制设备由火灾报警控制主机、联动控制台、校方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打印机、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直通对讲电话设备、电气火灾报警主机和电源设备等组成。

2.2.3消防控制室可接收感烟、感温、火焰等火灾报警信号及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压力开关、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电气火灾的动作信号。

2.2.4消防控制室可联动控制所有与消防有关的设备,并接受其反馈信号。

2.2.5消防控制室具备显示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报警水位、显示消防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报警信息的功能。

2.2.6消防控制室其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2.2.7消防控制室内需放置本项目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2.2.8消防控制室内不允许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2.2.9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器具备以下功能:

1)应能显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的附录A、附录B的内容。

2)设置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具备远传功能。

2.3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2.3.1本工程采用集中报警控制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按树干式设计。

2.3.2本工程探测器按以下场所设置:

厨房、水泵房设置感温火灾探测器;

除上述场所外,其他场所设置感烟探测器。

2.3.3火灾警报器

1)火灾警报器声压组不应小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躁声15dB。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工作。

2.4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4.1消防设备采用三种控制方式:手动控制方式、连锁控制方式、联动控制方式;

A:手动控制方式:

1)消火栓泵、自动喷洒泵、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既通过现场模块进行自动控制,同时在消防控制室内对在联动控制台设置按钮直接手动控制,并接收其返馈信号。

B:连锁控制方式:触发信号和控制信号如下: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压力开关等动作信号启动喷淋泵。

2)消火栓系统:系统出水干管上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动作信号启动消火栓泵。

3)排烟系统:排烟风机入口处总管上设置的度排烟防火阀动作信号,关闭排烟风机。

C:联动控制方式:触发信号和控制信号及反馈信号如下表:

1)消火栓系统: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与该消火栓按钮所在警报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警报按钮警后,自动启动消火栓泵,其动作信号返回消防控制室。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任何一个水流指示器动作时,报警至消防控制室。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与该报警阀防护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报警后,启动喷淋泵。水流指示器动作信号、信号阀动作信号、压力开关动作信号、喷淋消防泵的启停信号等应返回消防控制室。

2.4.2排烟系统:同一防烟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报警信号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后,开启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停止该防烟分区的空气调节系统;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动作信号与该防烟分区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报警按钮报警后,启动排烟风机。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的开启、或关闭信号,防烟、排烟风机启动信号,电动防火阀关闭动作信号等应返回消防控制室。

当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设置的度排烟防火阀关闭后,应直接联动控制风机停止,排烟防火阀及风机的动作信号应返回消防控制室。。

2.4.3防烟系统:加压送风口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后,开启送风口、启动加压送风机,其动作信号返回消防控制室。

2.4.4防火门系统: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后,关闭常开防火门。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返回消防控制室。

2.4.5气体灭火系统:任一防护区域内设置的感烟火灾探测器、其他类型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首次报警信后,启动设置在该防护区内的火灾声光报器;同一防护区域内与首次报警的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相邻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后,关闭防护区域的送、排风机及送排风阀门,停止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关闭该防开启雨淋阀组护区域的电动防火阀,启动防护区域开口封闭装置,包括关闭门、窗。启动气体灭火装置,启动入口处表示气体喷洒的火灾声光报警器。气体灭火控制器直接连接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选择阀的动作信号,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故障信号等应返回消防控制室。

2.4.6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1)在消防控制室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或与音响广播合用)机柜,机组采用定压式输出。当发生火灾时,消防控制室手动或自动对全楼进行广播,同时启动建筑物内的所有火灾声光报警器,及时指挥、疏导人员撤离火灾现场。

2)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合用时,应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的功能。

3)火灾应急广播与火灾声警报装置二者交替工作,采用分时播放控制:先鸣警报8-16s;间隔2-3s后播放应急广播20-40s;再间隔2-3s依次循环进行直至疏散结束。根据需要,可在疏散期间手动停止。以现场环境噪声为基准,紧急广播的信噪比应等于或大于15dB;

4)用作消防应急广播的扬声器应采用阻燃性材料或具有阻燃后罩结构。

5)火灾应急广播系统要求能在手动或警报信号触发的10s内播放广播。

2.4.7、消防专用电话系统

1)本项目消防专用电话网络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

2)消防直通对讲在消防控制室内设置消防直通对讲电话总机,各手动报警按钮均带消防直通对讲电话插孔,在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冷冻机房、防排烟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处、等处设置消防直通对讲电话分机,专用对讲电话分机底距地1.4m。

3)在消防控制室或消防值班室内设置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4)电梯轿厢内设置能直接与消防控制室通话的专用电话。

2.4.8非消防电源切断:

本工程部分低压出线回路及所有各层插接箱内设有分励脱扣器,由消防控制室在火灾确认后断开相关电源,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时间安排如下:

1)除公共照明、电梯外的非消防电源在确认火灾后立即切断;

2)非消防电梯在电梯回降至首层后切断电源;

3)公共照明在喷淋泵、消火栓泵启动前切断电源(其切断信号采用火灾确认信号和消防水泵启动信号的“与”逻辑组合)。

2.5电源及接地

2.5.1消防控制室电源由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并在末端设自动切换装置。设备还要求设置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蓄电地组的容量应保证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在火灾状态同时工作负荷条件下连续工作3h以上,此电源设备由设备承包商负责提供。

2.5.2消防控制室内的电气和电子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机架和金属管、槽等,均采用等电位连接。

2.5.3消防系统的工作接地与大楼综合接地合用,要求其接地电阻小于1Ω。消防报警系统设专用接地线,在消防控制中心设置专用接地板,专用接地线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面积为25mm2,穿PC40硬塑料管敷设至接地体。

2.5.4消防控制室接地板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专用接地线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面积为6mm2。

2.7消防设备及安装要求

2.7.1本项目火灾报警控制器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要求: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超过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即小于点);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1点,每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超过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即小于90点)。

2.7.2本项目系统总线上总线短路隔离器设置要求: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有二次装修深化设计的区域在二次装修设计时均应满足此要求。

2.7.3探测器与灯具的水平净距应大于0.2m;与送风口边的水平净距应大于1.5m;与多孔送风顶棚孔口或条形送风口的水平净距应大于0.5m;与嵌入式扬声器的净距应大于0.3m;与自动喷水头的净距应大于0.3m;与墙或其他遮挡物的距离应大于0.5m。

2.7.4就地模块箱顶距顶板0.2m安装,未集中设置的模块附近应有尺寸不小于1OOmmxmm的标识。

2.7.5在本楼适当位置设手动报警按钮及消防对讲电话插孔。手动报警按钮及对讲电话插孔底距地1.4m。

2.7.6在消火栓箱内设消火栓启动按钮,接线盒设在消火栓箱内或箱附近。

2.7.7火灾声光报警装置安装高度为2.3m。

2.7.8气体灭火装置由水专业设计,报警系统通过模块与气体灭火装置控制屏联络。气体灭火装置的探测器组由厂家配套提供。

2.8火灾自动报警及控制线路敷设要求:

2.8.1本工程消防系统报警支线、消防电话、火灾警铃报警线、联动控制线等,采用暗敷或天花内敷设的方式。平面图中所有火灾自动报警线路及50V以下的供电线路、控制线路采用穿镀锌钢管暗敷在楼板或墙内。由顶板接线盒至消防设备一段线路穿金属耐火(阻燃)波纹管。其所用线槽均为防火处理金属线槽,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若不敷设在线槽内,明敷管线应按消防供电线路做防火处理。

2.8.2消防系统中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隔板分隔。

2.8.3采用穿管水平敷设时,除报警总线外,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应穿入同一根管内。

2.8.4消防联动控制线路应采用耐火铜芯电线电缆,报警总线、消防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等传输线路应采用阻燃或阻燃耐火电线电缆。

3、应急照明设计

本工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采用集中控制型系统。系统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控制并显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及其配接的消防应急灯具工作状态。

本系统应选择A型消防灯具,采用LED光源,带独立地址,不自带电池,工作电压为安全电压。A型消防应急照明灯为非持续型工作模式,用于疏散照明平时不点亮,不兼做日常照明,应急时由控制器主机通过总线控制强制点亮,当其带有感应装置时可实现感应点亮延时熄灭功能,应急时由控制器主机通过总线控制强制点亮,灯具持续应急点亮时间不少于0.5h。消防灯具通过二总线(即供电+通信合用二总线)接入本区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穿金属管敷设保护。灯具应急启动后,蓄电池供电时持续工作时间不应少于1h,蓄电池达到寿命周期后标称的剩余容量放电时间不应小于1h。

本工程的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应急照明,其地面照度不低于1.0lx,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低于3.0lx。楼梯间内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

4.系统配电应根据系统的类型、灯具的设置部位、灯具的供电方式进行设计。灯具的电源应由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组成,且蓄电池电源的供电方式分为集中电源供电方式和灯具自带蓄电池供电方式。灯具的供电与电源转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灯具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时,灯具的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应由集中电源提供,灯具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在集中电源内部实现输出转换后应由同一配电回路为灯具供电;

2当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时,灯具的主电源应通过应急照明配电箱一级分配电后为灯具供电,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输出断开后,灯具应自动转入自带蓄电池供电。

5.应急照明配电箱或集中电源的输入及输出回路中不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输出回路严禁接入系统以外的开关装置、插座及其他负载。

4.消防设备系统供电及线路敷设:

4.1  本工程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  

本工程采用一路高压电源进线,并设置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消防设备由低压配电系统正常母线和事故母线分别供给两回路电源,两路电源在末级配电箱自动切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引自消防控制中心的双电源自动切换箱,直流备用电源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专用镍镉蓄电池.蓄电池组的容量应保证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在火灾状态同时工作负荷条件下连续。

4.2  消防水泵线路采用:NHYJV22或NHYJV型耐火电缆或NH-BVV型耐火铜芯线。穿金属电线管或封闭金属桥架敷设,明敷部分应做防火保护,耐火极限不小于1h。暗敷设时,应敷在不燃烧体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由顶板接线盒至消防设备一段线路穿金属耐火(阻燃)波纹管,波纹管长度不大于2米;建筑内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穿越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孔洞,其穿越处的间隙及槽盒、桥架内的空隙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防排烟消防设计

一、设计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版)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初步设计文件、业主提供的原始设计条件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高州市城东工业园,该厂区总用地面积:.0m2。

1)、拟建厂房一:主体地上4层,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基底面积为:.75m2总建筑面积为:.81m2,建筑高度21.10米,属多层厂房。

2)、拟建厂房二:主体地上4层,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基底面积为:.70m2总建筑面积为:.02m2,建筑高度21.10米,属多层厂房。

3)、拟建办公楼:主体地上5层,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基底面积为:.46m2总建筑面积为:.31m2,建筑高度22.00米,属多层公共建筑。

三、防排烟部分

1.防烟系统

封闭楼梯间采用自然通风,每五层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2m2,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其顶部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1m2。

2.排烟系统

厂房一:首层~四层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其中首层层高6.5米,设两个防烟分区,面积不超过0m2,且不跨越防火分区;二~四层层高4.5米,各设三个防烟分区,面积不超过0m2,且不跨越防火分区。设两个机械排烟系统,设计排烟量(有喷淋)均为m3/h,排烟风机房设在天面室内,设2台排烟风机,风机排烟量为m3/h;机械排烟系统通过排烟风机、排烟风管、电动排烟阀和排烟风口进行排烟;排烟时,由储烟仓以下的门窗洞口进行自然补风,补风量不少于排烟量的50%。

厂房二:首层~四层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其中首层层高6.5米,设两个防烟分区,面积不超过0m2,且不跨越防火分区;二~四层层高4.5米,各设三个防烟分区,面积不超过0m2,且不跨越防火分区。机械排烟系统设计排烟量(有喷淋)m3/h,排烟风机房设在天面室内,设1台排烟风机,风机排烟量为m3/h;机械排烟系统通过排烟风机、排烟风管、电动排烟阀和排烟风口进行排烟;排烟时,由储烟仓以下的门窗洞口进行自然补风,补风量不少于排烟量的50%。

办公楼: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两端各设置面积不小于2m2的自然排烟窗;建筑面积大于m2的房间设置不小于建筑面积2%的自然排烟窗。

四、控制说明:

1.所有电动排烟口、电动加压送风口、排烟风机、加压送风机应可由消防中心集中控制及现场就近控制;

2.发生火灾时,烟感器向消防值班室报警,立即自动(手动)开启相应的加压风机或排烟风机,风机入口处设当烟气温度超过℃时能自动关闭的防火阀。

五、施工说明:

1.消声与隔振:风机选用高效率、低噪声设备并设减振支、吊架。

2.风管管材:风管采用镀锌钢板制作。

3.所有风管穿过隔墙、楼板、竖井时,采用不燃材料将其周围的缝隙填充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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