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类年9月9日
1/60目录一、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职责............................................................2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3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5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9五、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21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23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26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8九、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31十、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33十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35十二、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和管理制度(含防雷、防静电).....37十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9十四、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41十五、租赁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分工文件.............44十六、其他结合单位情况制定的消防安全制度.............................48
2/60(一)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3/60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职责1.部门防火负责人职责1.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细则》和上级其它消防法规在本单位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的防火工作。1.2.开展防火安全工作,把防火工作纳入部门行政管理和经营的范围,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1.3.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消防业务知识的学习和训练,不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保证部门内员工会报警;会正确引导宾客安全疏散;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1.4.熟悉部门辖区内灭火器材的分布情况和灭火扑救措施,指定专人分管灭火器材,以防失散和损坏,确保监警使用。1.5.落实部门内各工种(班组)的防火责职和防火制度,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同时向保卫部门或防火安全委员会报告。1.6.完成防火安全委员会布置的各项消防工作,按“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指定的限期和项目,负责组织人员整改火险隐患1.7.对部门内员工违反消防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报单位防火安全委员会或保卫部门处理;对能及时消除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班组或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1.8.部门辖区内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按《火灾应急自救预案》的
4/60要求,实施扑救;同时,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起火原因,及处理善后工作。2.行政负责人防火职责2.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全面负责本单位内部的防火安全工作。2.2.领导单位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定期组织活动,讨论和决定单位内部的消防工作。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颁布的法令、章,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内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2.3.把消防工作列入经营,生产管理的内容,列为考核、承包的条件。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2.4.领导部门防火负责人开展工作,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责成有关部门整改:对重大的火险隐患(包括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和有关部门提出的火险隐患)亲自抓整改,措施落实。2.5.部署和组织单位内部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所有特殊工种的员工都经考核合格,凭证操作。2.6.完善单位内部各级防火组织;领导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各项消防活动,落实解决训练器材、装备和经费等方面的实际问题。2.7.参加上级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组织的各项消防安全活动,认真做好上级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部署的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按国家规定,落实配备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确保长期处于监警状态。2.8.发生火灾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火灾应急自救预案》;协
5/60助消防队扑救中、大度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2.9.执行奖惩制度。表彰、奖励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对违反消防规章制度者予以处罚。3.消防值班员岗位职责3.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3.2.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构造性能,保证救灾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3.3.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巡查、维护,确保消防设备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3.4.按时交接班,每班对值班记录、设备状况、事故处理及各处钥匙交接清楚,不可擅自离岗3.5.宣传消防规章制度,报告消防隐患,提出消防合理化建议3.6.非消防工作所需,不准私人占用电话机。非消防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上班时间不准在控制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有事离岗必须经管理处批准,并安排好持证上岗人员后方可离岗。3.7.接到报警时,应迅速辨别其真伪,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同时作好记录。3.8.上岗时应着装统一服装,配戴工作牌。4.义务消防队员防火职责4.1.严格执行消防法规,模范遵守岗位防火责职和防火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有责任劝说并立即加以阻止。4.2.努力学习消防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消防安全活动,广
6/60泛进行防火宣传教育。4.3.经常开展岗位防火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苗子,消除火灾隐患。4.4.爱护消防器材,定期做好岗位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4.5.熟悉单位内部重点部位的火灾应急自救措施和单位内《火灾应急自救预案》,一旦发生火灾,积极投入扑救。5.班组负责人防火职责5.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自觉遵守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执行岗位防火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区域范围内的防火安全。5.2.熟悉岗位辖区内配置的各种灭火器材和应急设施的用途、使用方法。落实专人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清洁保养,做到定位、有效。5.3.组织班组成员参加消防业务知识培训和灭火技能训练,保证班组全体员工熟悉《火灾应急自救预案》中本岗位的职责,确保班组员工会报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正确引导宾客安全疏散。5.4.严格执行明火,电气管理制度以及落实班组防火员和防火安全制度,经常检查本岗位重点部位安全情况,一旦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确保工作区域内人员和财物的安全。5.5.工作区域内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按《火灾应急自救预案》的岗位职责实施扑救,保卫国家财产和宾客的安全;主动配
7/60合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起火原因,积极提供火灾情况,并协助做好现场保卫工作。6.各级人员在扑救火灾的主要职责6.1.公司负责人的职责:6.1.1.接到火灾信息后,立即到若火现场组织指挥灭火救人。6.1.2.组织火情债察,掌握火警发展情况,确定火场的主要方位及时调集力量灭火。6.1.3.向各部门、各班组明确布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供水任务检查执行情况。6.1.4.公安消防大队到达火场时,要及时向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按照统一部署,带领员工贯彻执行。6.2.保安部负责人的职责:6.2.1.组织力量严密监视火势的发展,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火场的变化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6.2.2.按公司负责人的指示,向各部门传达战斗任务,并不断检查执行情况。6.2.3.组织火场救火工作。6.2.4.组织火场救护工作。6.3.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员的职责:6.3.1.自动报警器显示火警信号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前往报警点进行察看。6.3.2.火灾确认后,启用消防设施和设备,并报告部门主管。6.3.3.据都门主管的指示,执行通报程序,向各部门有关人员通报并向消防部门报警。
8/.3.4.组织现场与消防控制中心火场指挥员与有关人员之间的通迅联络工作传达命令,反6.3.5.检查通讯设备,保持联络畅通。6.4.管理处的职责:6.4.1.保证供水、供电不断。6.4.2.保证防排设设备正常运行。6.4.3.根据火场需要,及时组织供应消防器材装备。6.4.4.组织重要设备的保护、疏散工作。6.5.管理处各班组长的职责:6.5.1.接火灾报警后,立即携带灭火器到达现场观察,及时扑灭火灾。6.5.2.确定后,立即向消防控制中心报告,明确地向属下员工分配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6.5.3.确定水带铺设的路线与水枪的设置地点,以及使用的灭火剂、灭火器材。6.5.4.确定疏散人员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组织员工分别引导,护送人员有秩序地疏散至安全逐个检查,认真核实救人员与居住的人员是否相符。6.5.5.接待、安置疏散下来的人员6.5.6.搞好协同作战,组织相适应的灭火器材支援其他班组灭火。6.5.7.当火场发生紧急情况来不及请示时,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后报告火场指挥。6.6.员工职责:6.6.1.坚守岗位、服从指挥、明确自己和本班组的战斗任务,坚决
9/60执行上级的命令6.6.2.当接火灾报警后,应立即携带灭火器材到着火现场观察,及时扑救三、组织人员散,按警铃通报后逐户检查6.6.3.组织人员自救,应做好保护工作,为自救人员准备好救生工具,稳定自救人情绪,防止跳楼灾区域等自伤事故的发生。6.6.4.在使用水枪时要利用拖蔽物体,尽量接近火源,充分发挥水枪的作用,禁止盲目射水,避免6.6.5.在灭火战斗中要正确使用和爱护消防器材,注意安全。7.管理处经理安全生产职责7.1.贯彻系统管理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经营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第一”贯穿于管理处经营服务工作的全过程。7.2.负责对管理处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隐患的整改、监督,一时难于彻底解决的,要组织制定相应的强化管理办法,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过渡期的安全,并向上级部门提出书面报告。7.3.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7.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主任制度,按规定配备并聘任具有较高技术素质,责任心强的安全主管授予行使安全督导的权力,并支持其对本管理处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管理。7.5.主持召开管理处安全生产例会,向职工安全员报告公司、本管理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安全员的监督。8.管理处主管安全生产职责8.1.管理处主管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有直接的领
10/60导责任。8.2.协助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人,贯彻国家劳动安全法规、法令和行业规章、规范及技术标准,在布置生产经营工作时,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分析解决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确保管理处生产安全。8.3.确保公司生产和管理的各个环节符合国家、行业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监督检查其贯彻执行情况并负责组织落实。8.4.了解,掌握管理处危险点、危险源以及危险设备的安全状况及变化情况,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管理处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规范。8.5.根据公司的安全特点,指导制订事故的应急程序和应变措施;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逐级以书面形式上报,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按规定立即上报,同时应认真组织调查处理工作。8.6.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和培训教育,确保公司所有员工经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8.7.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逐级上报;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9.班组安全员职责
11/.1.认真执行本公司和所在部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定,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与自觉抵制一切违章作业现象。9.2.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工夹具。原材料、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消除危险隐患。9.3.督促检查本班(组)员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地点的卫生整洁。9.4.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并随时纠正其违章作业。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9.5.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问题。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如遇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9.6.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针对上级单位和领导人忽视员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及意见。9.7.认真填写《安全生产检查表》。10.各岗位员工安全职责10.1.自觉遵守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本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10.2.自觉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能胜任本职工作。10.3.工作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12/.4.杜绝违反劳动纪律和违章操作的现象,并敢于拒绝违章指挥;工作中不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10.5.能掌握本岗位设备的性能,熟练准确地操作所使用的工器具,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学会必要的急救方法。能冷静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10.6.维护好本岗位的各种设备、设施,及时发现、处理各种隐患,对重点设备、重点部位的隐患要重点检查,并不断提出预防措施。10.7.做好文明生产,认真填写各种记录。11.办公室人员安全职责11.1.严格执行公司及管理处的各项安全规定,完成管理处交办的各项任务。11.2.不得随意进入和工作无关的机房或施工现场,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和自己专业无关的工作现场时,要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有关人员的监护指导下工作。11.3.负责对所用办公用品和设备的管理,使之摆放整齐有序,确保室内清洁、畅通。11.4.离开工作岗位要随时关闭办公设备的电源,并经常检查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热水器等用电设备的电源、电线是否良好无损,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11.5.禁止将各种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存放于办公室内11.6.不在办公室内吸烟,乱扔烟头,以免造成火灾。
13/60(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4/60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单位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2.宣传教育培训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进行。3.单位对新招人员和因工作需要更换岗位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培训计划内容相同,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4.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必须参加专业培训机构组织的消防职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5.单位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6.消防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与保卫部共同负责,人力资源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保卫部负责培训内容、授课和技能训练。7.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积极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15/60(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6/60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定期防火检查制度:1.1.单位实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个周进行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保卫部负责通知,并做好防火检查记录。春节、元旦、“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的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1.2.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1.3.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1.4.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在禁止区吸烟等行为的;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
17/60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1.5.各部门存在火灾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整改完毕后在检查记录上填写整改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安排人员进行复查。1.6.单位每月召开会议研究通报防火检查情况。2.每日防火巡查制度:2.1.每日防火巡查由保卫部统一组织实施,每日由专门人员进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2.2.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全面进行清查,消除遗留火种,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2.3.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况;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完好在位情况;消火栓、喷淋管道阀门开启情况;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况;消防水泵等供水设备完好情况;湿式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完好、压力指示情况;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电话插孔、喷头在位、是否被遮挡情况;灭火器在位、完好情况;应急广播系统扬声器完好在位情况;防排烟风口完好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2.4.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
18/60名。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2.5.防火巡查在巡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上岗证。2.6.每日营业结束,各柜组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2.7.营业结束后,对营业厅继续进行两次防火巡查。2.8.主管人员应当每日在防火巡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周定期抽查、核查防火巡查记录的情况。
19/60(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20/60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2.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3.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4.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6.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定期进行测试检查,确保完好有效。7.安全推闩式外开门确定专门责任人负责,确保每班都有责任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21/60(五)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22/60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1.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二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经消防部门培训取得消防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严禁脱岗。2.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3.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危险化学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4.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6.控制室内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和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7.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理、灭火操作设备检查等记录制度,要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8.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字迹清晰完整,保存完好。9.严禁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切断消防电源。10.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同时报告部门主管。
23/60(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24/60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保卫部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2.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对本责任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3.与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出具维护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5.灭火器至少每年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说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6.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防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
25/60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7.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26/60(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27/60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员工在工作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按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和性质确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整改。2.能够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由火灾隐患发现部门或人员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3.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由保卫部根据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性质及分工,将火灾隐患情况、整改措施和建议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落实整改资金,确定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进行整改。4.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火灾隐患,火灾隐患发现部门或人员有权暂时将危险部位停止经营或采取消除火灾隐患的措施,督促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5.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并由保卫部门进行复查。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6.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按照上述规定,确定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送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报告。7.对本单位无力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8/60(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9/60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单位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2.营业厅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安排在非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3.动火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周围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4.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及时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分别于动火作业结束后0.5小时、1小时、3小时内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入正常值班。5.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规范施工,接电时要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并报经保卫部门同意,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6.所有电器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线路的敷设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选用必须由用电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检查核准,由专门电工安装,严禁乱拉乱扯电气线路,严禁私自使用电器设备如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大功率灯具等。7.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工程部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点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
30/60林,防止引发事故。8.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作到人走电断。9.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进行维修。10.严禁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11.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12.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13.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与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1/60(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32/6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营业厅、餐厅等人员聚集场所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严禁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贮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2.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3.易燃易爆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4.贮存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照性质分类、分开储存,并设置明显标志,注明品名、危险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5.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不得混存。6.库存易燃易爆物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7.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8.易燃易爆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9.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33/60(十)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34/60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1.单位建立由员工组成的志愿消防队,接受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志愿消防队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2.志愿消防队由各部门、班组的负责人和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员工组成。3.保卫部门对志愿消防队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志愿消防队员要服从保卫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4.根据人员的变化情况每半年对志愿消防队员进行调整、补充。5.志愿消防队员要熟悉防火、灭火知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的范围,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火灾现场的保护等。6.认真贯彻执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法规和制度的行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7.发现初起火灾时,及时报警、利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抢救生命、疏散物资、维护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当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时,要迅速准确地提供情况,在火场总指挥的指挥下,紧密配合公安消防队,协同作战。
35/60(十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36/6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单位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结合演练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预案。3.演练时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确保安全。4.演练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具体由保卫部负责实施,确定参加演练人员、演练部位、演练时间。5.选择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作为消防演练的目标。6.演练前以班组为单位提前学习预案,落实人员分工和注意事项,演练分组轮流实施。7.参加演练的人员必须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位置参加演练。8.演练结束后,保卫部门应填写演练记录,认真分析、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对演练期间发现的不足之处及时修改,通过演练不断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7/60(十二)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含防雷、防静电)
38/60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含防雷、防静电)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燃气电气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燃气电气设备应由至少每月一次进行检查。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每年对所有燃气电气设施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燃气电气安全隐患。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未经验收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7.严禁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严禁从事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严禁安装、使用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严禁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的情况。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气源。8.燃气、电气设备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报告,严禁带病运行和私自修理。
39/60(十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0/60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主要职责;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2.施工队伍进入现场前,建设单位保卫部门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3.施工现场需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清除的隐患,要定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4.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发包工程项目合同中,必须签订防火安全责任条款。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6.施工区域内消防通道,及消防器材附近,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将消防器材移作池用和移动位置。7.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明火管理制,凡明确禁火区域的,应设立禁令标志。因工程需要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焊割工必须严格遵守《动火安全操作规程》。8.施工过程中,遗留在现场的纸花、纸屑、边角料等可燃物品,应每日整理;酒精、香蕉水、油漆等危险物品应在当日施工结束后归仓保管,不得留于现场。9.易燃,易學危险物品,应按工程进度,有计划进入工地,并按其性质,妥善放置,不得将性质相抵独的危险物品混放在一起,并应有专人管理,确保安全。
41/60(十四)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42/60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精神、物质奖励或考核加分激励,视情给予-元奖励:1.1.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1.2.制止不安全行为,避免发生火灾的;1.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和扑灭初起火灾,经确认避免了火灾事故者;1.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1.5.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教育,在消防技能、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1.6.获得政府或部门消防安全奖励的;1.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考核减分,视情给予10-元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并负责赔偿损失;或由公安消防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2.1.职工消防教育培训、志愿消防队活动制度未落实、未按规定记录的;2.2.未签发动火安全措施票擅自动火或动火未落实消防监护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损失的;2.3.接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2.4.消火栓、消防水带、水枪、接口损坏丢失或丢失后隐瞒不报
43/60的;2.5.非火灾情况下,未经申报审批,擅自将消防设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带)挪作他用的;2.6.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不及时上报更换或隐瞒不报、未及时恢复备用,尚未造成损失的;2.7.消火栓、灭火器材(箱)周围堆放杂物或未经同意变更位置的;2.8.消防设施、器材未落实岗位定期维护保养,或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箱)卫生不洁的;2.9.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故意破坏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损失的;2.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不符合安全规定或未经批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2.11.私拉乱接电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2.12.在营业厅内吸烟或发现顾客吸烟不加制止的;2.1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摆放物品的;2.1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报火警的;2.15.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的;2.16.消防值班、巡查人员不如实记录的;2.17.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3.以上奖惩由保卫部门提出意见,经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报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发,由有关部门部门执行,并将处理结果报保卫部门。
44/60(十五)租赁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分工文件
45/60租赁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分工文件1.总则1.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租赁场所安全管理,规范租赁场所租赁行为,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预防和降低租赁场所安全风险,保障租赁场所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1.2.公司在与承租单位洽谈、签约时,须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及租赁需求,严禁将租赁场所出租给无安全保障的单位和个人1.3.租赁合同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承租单位签订租赁协议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承租方须交付1个月的租金额作为安全保证金。1.4.安全管理协议中须明确承租单位的安全、消防、治安等责任。安全管理协议应当与租赁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2.安全职能部门2.1.对所有租赁场所每三个月进行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填写安全巡检卡及整改通知书。2.2.每月对租赁管理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情况汇总,并书面报公司安全分管领导。2.3.督促、跟踪管理单位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2.4.每季度公示租赁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考评结果。3.管理单位3.1.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须履行租赁场所安全管理职责。
46/.2.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3.3.发现隐患的,督促承租单位落实整改,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公司安全职能部门。3.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检查工作:3.4.1.现场有专职管理人员且有租赁户的:每天必须巡检一次,并填写巡检卡及整改通知书沒有租赁户的须2周巡检一次。3.4.2.现场无专职管理人员须每二周巡检一次,并填写巡检卡及整改通知书。3.4.3.租赁管理公司及租赁责任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域至少每二个月巡检-次,并填写巡检卡及整改通知书。4.承租单位4.1.主要负责人或委托管理人须履行安全管理协议。如有违反,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4.2.服从管理并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自查、自改,及时消除承租区域内的安全隐患。4.3.对被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根据整改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5.安全管理5.1.用电5.1.1.用电必须符合《电工作业安全技术》有关安全规范执行。5.1.2.承租单位须单独安装电度表,安装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5.1.3.电表箱内排线要规范简洁,须有箱盖,导体不裸露。5.1.4.熔断器保护线路时,熔断器应装在各相线上,严禁在三相四线制的中性线上装熔断器。5.1.5.电线必须采用塑料绝缘导线,穿管敷设,线路走向规范。
47/.1.6.塑料护套线主要用于户内明配敷设,不得直接埋入抹灰层内暗配敷设。5.1.7.使用塑料槽板安装导线,必须内外光滑、无棱刺,导线在槽板内不得有接头,受挤压。5.1.8.禁止私自乱拉接线路。5.1.9.拖线板上电线不可有接头,底座上发现插座眼烧焦痕迹应立即更换。5.1.10.三芯插头不准改为二芯插头使用,确保完好。5.1.11.使用正规合格的电器设备,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小太阳”等。5.1.12.对废旧开关、插座、电线、电表箱等陈旧老化电气器材,须拆除和更换。5.1.13.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5.2.住宿5.2.1.严禁在同一防火区域内存在“三合一”现象(居住、生产、储存)。5.2.2.住宿建筑面积人均不小于6M2,使用面积不小于4M2。5.2.3.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施设备。
48/60(十六)其他结合单位情况制定的消防安全制度
49/60其他结合单位情况制定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编制目的:1.1.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2.编制依据: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3.适用范围:3.1.本制度适用于虹开发物业下属虹桥区域各项目管理处全体员工。4.岗位职责:4.1.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4.2.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4.3.各岗位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4.4.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4.4.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4.4.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大厦年度消防工作计划;4.4.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
50/60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4.4.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管理处组织的消防应急疏散灭火演练。5.消防安全管理5.1.重点部位管理: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定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5.2.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5.3.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5.4.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6.防火检查6.1.每日由保安部巡逻人员每3小时巡逻一次,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6.1.1.用火。6.1.2.用电有无违章情况。6.1.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6.1.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6.1.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1/.1.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6.1.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7.火险隐患整改7.1.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7.1.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7.1.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7.1.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7.1.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7.1.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7.1.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8.奖惩8.1.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9.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9.1.消防工作是人们在同火灾斗争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项专门工作。在我国,消防工作是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的一项重要措施。10.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对策10.1.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危险性。高层建筑的特点是:用途广泛
52/60,多作旅馆、办公、贸易、通信、金融等功能复杂,往往在同一楼内设有办公、会议、旅馆、宴会厅、娱乐场所、商场;设备繁多,设有供电配电设备、厨房设备、暖气设备、空调设备、管道设备、给排水设备、环保设备及消防设施等,人员密集,少则数百上千,多则成千上万,上述特点构成了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10.2.高层建筑具有以下几种火灾的可能性:10.2.1.电器引起的火灾。电热器具、照明灯具引燃其旁边的织物、纤维、纸张等可燃物扩大成灾;电线短路,接触不良或超负荷过载发热引起火灾。10.2.2.明火管理不善引起火灾。内部装修,无证操作,餐厅厨房用明火及卡式炉、火锅烧烤,酒精加热用火等之类明火。10.2.3.机械设备故障引起火灾。比如:送、排风机、冷冻机、电动机等缺乏维护保养,也有时会造成运行不顺,摩擦发热引发火灾故障。10.2.4.吸烟不慎引起火灾。烟头乱丢引燃易燃物。因此,办公大楼内规定禁止使用易燃的纸篓。11.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性11.1.火势蔓延扩大的危险性。可燃的内装修材料、可燃物品、纵横交错的各种管道、烟囱效应、人员疏散拥挤、火灾扑救艰难、灭火进攻困难、登高灭火困难。12.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对策12.1.高层建筑消防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进行全面系统的设计,实施全方位的科学运作,加强各方面的综合协调
53/60,必须坚持以人为中心,强化自主管理,加强技防、人防力度,落实各种措施,立足自防自救。13.安全疏散避难的对策13.1.坚持以人为本,整合疏散功能,保证生命与财产。每幢高层建筑应设二个以上的防排烟楼梯间,设在二个不同方位,装有防火门,不准上锁等。14.发生火灾报警注意事项:14.1.要准确拨报火警电话号码。14.2.报警时不要慌张,说话要清楚。14.3.报告失火的详细地址及楼层房号和燃烧的物质,说明所用电话的号码和报警人的姓名。14.4.得到消防报警受理人明确回答后,方可挂断电话。14.5.在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并带路。14.6.火势蔓延时应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内部人员引导要用手势或喊话方式引导,稳定人员情绪,维护秩序,不要拥挤。首先利用距离着火部位最近的疏散楼梯逃生,大厦每层楼面有两个疏散逃生楼梯,设置于二个不同方位,疏散时要匍匐前进或弯腰,尽量身体贴近地面,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可以起到降温过滤作用。15.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15.1.提起灭火器,拔掉保险销,用手握紧胶管,在距火场3-5米时,按下压把,将喷嘴对准火源根部,左右扫射并迅速向前推进,直至火焰熄灭。15.2.灭火时注意尽量站在上风位置,适用于扑救初起火灾。
54/60消防安全检查制度1.各管理处消防专职人员负责本管理处全体员工及住户的消防宣传工作,普及消防知识。2.消防中心实行24小时监控,严禁消防人员离岗、空岗、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经常检查置是否正常。3.定期检查和保养各种消防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中4.定期或不定期的查本管理处所管理楼宇的各个部分,整改火险隐患,纠正消防违章。5.建立健全防火责任人,义务消防组织。6.建立应急临时指挥结构,指定地点、指挥人员。7.建立消防应急的工作规程,分工明确、条理清楚。8.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运入楼内。9.严禁乱接电线,严禁装修队私自烧焊,或违章烧焊。10.具有管道液化石油气条件的用户,禁止使用瓶装液化气。配电间防火安全制度1.配电间一旦出现火灾立即报""火警,并立即按火灾应急预案参加灭火救灾工作。2.配电间属重点防火部位,其装修材料应符合建筑防火规范的要求。3.配电间区域必须严格控制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火,必须经物业公司项目管理处批准,落实防火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方能动火。
55/.配电间区域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电气防火规范。5.配电间区域必须按消防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落实专人管理、保养,防止随意挪用、移动、损坏、确保处于正常状态。6.消防通道、防火门、消防器材附近等应急疏散系统应保持畅通。消防泵房防火安全制度1.消防泵房一旦出现火灾立即报""火警,并立即按火灾应急预案参加灭火救灾工作。2.消防泵房属重点防火部位,其装修材料应符合建筑防火规范的要求。3.消防泵房区域必须严格控制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火,须经物业公司项目管理处批准,落实防火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方能动火。4.消防泵房区域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电气防火规范。5.消防泵房区域必须按消防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落实专管理、保养防止随意挪用,移动,损坏,确保处于监警状态。6.消防通道、防火门、消防器材附近等应急疏散系统应保持畅通。
56/60消控中心防火安全制度1.消控中心一旦出现火灾立即报“”,火警,并立即按火灾应急预案参加灭火救灾工作。2.消控中心属重点防火部位,其装修材料应符合建筑防火规范的要求。3.消控中心区域必须严格控制明火作业,确因工需要动火,必须经勿业公司项目管理处批准,落实防火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方能动火。4.消控中心区域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电气防火规范。5.消控中心区域必须按消防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落实专人管理、保养防止随意挪用,移动,损坏,确保处于监警状态。6.消防通道、防火门、消防器材附近等应急疏散系统应保持畅通。最高层办公用房防火安全制度1.高层办公用房一旦出现火灾立即报"”火警并立即按火灾应急预案参加灭火救灾工作。2.办公用房最高层属重点防火部位,其装修材料应符合建筑防火规范的要求。3.办公用房区域必须严格控制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火,必须经物业公司项目管理处批准,落实防火安全措施,指定
57/60专人监护,方能动火。4.办公用房区域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电气防火规范。5.办公用房区域必须按消防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落实专人管理、保养防止随意挪用,移动,损坏,确保处于监警状态。6.消防通道、防火门、消防器材附近等应急疏散系统应保持畅通。地下车库防火安全制度1.下车库一旦出现火灾立即报"”火警,并按火灾应急预案参加灭火救灾工作。2.地下车库属重点防火部位。3.地下车库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严禁抽油。4.地下车库必须按消防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才,落实专人管理、保养防止随意挪用,移动,不,确保处于监警状态。5.地下车库消防通道、防火门、消防器材附近等急疏散系统应保持完好和畅通。柴油发电机房防火安全制度1.柴油发电机房一旦出现火灾立即报"”火警,并立即按火灾应急预案参加灭火救灾工作。
58/.柴油发电机房属重点防火部位,其装修材料应符合建筑防火规范的要求。3.柴油发电机房区域必须严格控制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火,必须经物业公司项目管理处批准,落实防火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方能动火4.柴油发电机房区域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电气防火规范。5.柴油发电机房区域必须按消防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落实专人管理、保养防止随意挪用,移动,损坏,确保处于临警状态。6.消防通道、防火门、消防器材附近等应急疏散系统应保持畅通。锅炉间防火安全制度1.锅炉间一旦出现火灾立即报""火警,并立即按火灾应急预案参加灭火救灾工作2.锅炉间属重点防火部位,其装修材料应符合建筑防火规范的要求。3.锅炉间区域必须严格控制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火,必须经物业公司项目管理处批准,落实防火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方能动火。4.锅炉间区域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电气防火规范。
59/.锅炉间区域必须按消防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落实专人管理、保养防止随意挪用,移动,损坏,确保处于监警状态。6.消防通道、防火门、消防器材附近等应急疏散系统应保持畅通。冷冻间防火安全制度1.冷冻间一旦出现火灾立即报""火警,并立即按火灾应急预案参加灭火救灾工作2.冷冻间属重点防火部位,其装修材料应符合建筑防火规范的要求。3.冷冻间区域必须严格控制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火,必须经物业公司项目管理处批准,落实防火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方能动火。4.冷冻间区域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电气防火规范。5.冷冻间区域必须按消防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落实专人管理、保养防止随意挪用,移动,损坏,确保处于监警状态。6.消防通道、防火门、消防器材附近等应急疏散系统应保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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